日前,中共安徽省委印发《贯彻〈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〉实施办法》,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、县委,省委各部委,省直各单位党组(党委),各人民团体党组认真遵照执行。该实施办法全文如下。
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》实施办法
(2020年3月20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3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发布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,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,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》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二条 全省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习(点击查看详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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